张家界永定发布“双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令
发布: 2013-1-03 15:07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28次
近日,永定区出台了“双节”(元旦、春节)期间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文件,对该区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双节”期间总结和谋划工作的时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节俭意识、廉洁意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及省五部门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八条禁令”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不断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双节”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指导员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继续深入推进“三基两力”工程,对联系帮扶的困难户、村居(社区)、企业、项目进行一次集中上门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认真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思想意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管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防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十条”纪律: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以及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四是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五是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赈酒或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六是严禁酒后驾车、擅驾公车及工作日中餐饮酒。七是严禁以节日问候等名义到办公场所和家里以礼金、礼品、购物卡等形式向领导拜访,鼓励以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问候。八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和参加公款外出考察旅游活动。九是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考核、评比、表彰、会议,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的现象。十是自觉抵制消极低俗腐化的生活作风,加强自身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约束,净化社交圈、生活圈,秉持健康的生活情趣。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全区节前要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廉政纪律专题学习,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区纪委有关规定,又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管好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对部门和单位出现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两节”期间,区纪委监察局要对全区落实“两节”纪律规定进行明察暗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尤其要加强节前的财务监管和节后的监督审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都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按照张定廉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两节”期间收送的“红包”礼金进行治理和登记上缴管理,并于2013年2月底前向区廉洁自律办书面报告情况。 (梁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