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授予游客见义勇为称号遭非议
发布: 2012-2-03 21:30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202次
游客员工勇救落水童,西汉酒泉胜迹景区就越权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纠错致歉
2名男孩不慎落水遇险,游客与公园职工奋力施救。为奖励职工的见义勇为行为,1月17日,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召开表彰奖励大会,表彰奖励了1月1日勇救落水儿童的景区9名员工和1名游客,其中1名员工和游客分别获得奖金5000元、3000元,被景区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景区的善意之为,却招致非议,因为景区管理处无权授予他人这一荣誉称号。对此,景区管理处1月30日公开致歉,并于当日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呈递申请报告,为英雄请功。
儿童落水游客员工急救
1月1日下午,家住肃州区的7岁男孩玉龙(化名)和5岁半的弟弟玉虎(化名)外出玩耍时,从西汉酒泉胜迹景区东南角防护栅栏下的水沟钻入景区,到结冰的湖面上玩耍。15时50分左右,湖面薄冰塌陷,兄弟俩落水。一女游客见到后连声呼救,游客王克忠第一个赶到现场,找来一根竹竿递给在水中挣扎的玉龙,将其救上岸。景区职工李立春闻讯赶来,顾不上脱去衣裤便纵身跳进湖水中施救。几分钟后,李立春找到了玉虎,与随其后跳进湖水的王克忠将玉虎抱上岸,随后赶来的景区员工王春明在现场对玉虎实施心肺复苏术,苏天禄、郭明海等员工参与施救,分头联系救护车和玉虎兄弟俩的家属。
后玉龙转危为安,遗憾的是,玉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
1月17日,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对参与此次营救活动的员工和游客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李立春现金5000元,奖励王克忠现金3000元;参与救援的景区其他员工分获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奖金。
景区错封称号及时致歉
1月17日的表彰奖励大会上,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授予李立春、王克忠二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证书,号召景区员工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
勇救落水儿童的英雄令人尊敬,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奖励员工和游客的做法也让社会各界钦佩。然而1名员工和1名游客获得景区管理处这一非政府职能部门授予的“见义勇为”称号却引来非议。
就此,肃州区委文明办负责人1月30日解惑释疑。该负责人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相关荣誉的认定和授予权属于专职部门,其他单位无权授予任何人这一称号。
记者联系有关部门采访这一事件时,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为错封两勇士“见义勇为”称号一事而积极纠错,并公开致歉。景区管理处称:由于对“见义勇为”称号授予的相关政策、程序了解不够,景区在表彰奖励勇救落水儿童的先进人物时,越级越权授予李立春、王克忠二同志“见义勇为”称号。为此景区深感歉意,决定收回景区越权授予的荣誉称号,同时根据相关报批程序,已通过主管部门上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记者当日下午获悉,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已向主管部门呈报了报告,为勇救落水儿童的人员请功。肃州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施救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值得肯定,他们的精神值得颂扬,景区管理处表彰和奖励这些人员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做法有误,文明办将按照程序向酒泉市文明办等部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