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消费警示:暑期出游警惕陷阱
发布: 2011-6-27 16:56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58次
新华网北京6月24日专电(记者钱春弦)一年一度的暑期旅游大幕拉开,为使旅游休闲物美价公,避免层出不穷的消费陷阱,国家旅游局最近发出3次消费警示。
出境游猫腻需防范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警示案例:最近,蔡先生参加旅行团去新马泰旅游,住宿酒店与“五星级”标准相差甚远,仔细看合同才发现写的是“某某五星级连锁酒店或同级”;用餐后感到不适,以为是水土不服,原来接待餐厅未经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注册。
针对这些出境游猫腻,游客应尽量参加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有关情况、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汇率情况及外币兑换方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旅游者应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对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拒绝“准X星级”“X星级或同级”等模糊用语。
“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导游或领队人员误导、欺骗、胁迫参加自费活动,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注意收好有关发票、合同甚至录音、录像物证,回国后投诉,千万不可现场‘动粗’。”有关人士说。
莫被低价蒙住眼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警示案例:近日,有消费者在张家界市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两日游”,合同中“购物娱乐安排”标注:自由自愿,不强制消费,配合进店3家至4家。
结果,消费者遭遇借免费泡脚之机,利用气功等手段推销假药欺诈行为。随后,长沙又相继发生多家旅行社低价招徕游客,以诱导、欺诈方式推销各种名不副实的玉器等事件。
旅游者要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行为,对旅游价格要有合理预估,切忌贪小便宜吃大亏。旅游者在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上要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拖延开具发票,旅游者须谨慎。
警惕黑旅行社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警示案例:Y旅行社以商务考察为名招徕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陈先生报名参加,旅行社要求用护照办理赴台手续,同时提供虚假伪造文书给台湾相关部门。由于陈先生不是真正的商务考察,被台湾入境管理部门拒签《大陆居民入台观光证》。
更为严重的是,台湾有关部门把陈先生列入黑名单,核定其3年内不得入台。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Y旅行社无赴台游经营资质。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人士说,大陆居民在购买赴台湾地区旅游产品时,要选择有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游者行前要登录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查询,亦可咨询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赴台游组团社申请报名,持赴台游组团社开具发票原件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参团旅游,整团往返。“绝不能使用护照办理赴台手续。如果旅游者被要求使用护照,应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6月28日,赴台旅游自由行试点将启动,在试点阶段,务必要注意有关严格限定,目前赴台个人游首批仅限北京、上海、厦门3个城市的户籍居民,自入境次日起在台湾停留不超过15天。“在户籍限定、时间限制之外,还要注意一系列规定,千万不要想当然、一窝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