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司法解释培训会暨旅游质监会议的通知
发布: 2011-6-02 00:29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张家界旅游门户 | 查看: 2176次
各区县(处)旅游局,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导游员分会、饭店分会:
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通知精神,为在全市旅游行业宣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旅游司法解释”),提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旅游行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旅游司法解释培训会暨全市旅游质监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市旅游局六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各区县(处)旅游局负责人、质监所长及行政执法人员,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景区负责人及质监员,导游员代表等,共计200余人。
三、会议时间:2011年6月3日全天(上午8:30准时开始)
四、会议议程:
(一)(8:30-11:00)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授课;
(二)(11:00-12:00)通报2011年全市1-4月份旅游投诉处理情况;
(三)(14:30-16:30)召开全市旅游质监工作会
五、相关要求:
(一)参会人员须准时到会。
(二)严禁旷课、早退,保持好会场秩序。
特此通知
张家界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