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措施干预酒店春节乱涨价 涨幅不得超10%
发布: 2010-12-20 09:50 | 编辑: 张家界旅游网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查看: 2214次
“价格涨幅不得超过基价10%”,海南省政府12月16日公布了2011年春节期间酒店价格最高涨幅,这一“临时干预”措施明确指向了前几年春节期间出现的“天价房”。
海南省政府此次干预范围涉及海南所有宾馆酒店的各类房型,将采用限定涨幅和超标报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控。海南省政府明确规定,三亚市以2009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二)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价,其他市县以2010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二)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价,最高涨幅不超过基价的10%。
海南省物价局副局长董德标解释说,2010年三亚客房价格不合理,涨幅过高,因此以2009年的价格为基价。
海南省政府要求宾馆酒店申报的标房(除套房和别墅外)基价在5500元人民币/间及以上的(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须由当地物价、旅游部门审查后报海南省物价、旅游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宾馆酒店,基价日的价格不可比或没有基价的,其基价的选取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海南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认为,为了实现2011年春节期间海南旅游市场价格稳定,海南物价、旅游、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提前准备,采取“属地管理”和“首问责任制”。一是加强价格备案管理;二是推行明码标价;三是严格处罚规定;四是加强信息引导,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游客发布价格变动、接待能力、客房预订率等信息。
此外,三亚等东部旅游市县还将加强2011年春节期间出租车、海鲜排档等价格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交通客运价格铁序,打击海鲜排档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确保海南旅游市场价格稳定。 (记者任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