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导游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发布: 2013-10-30 17:20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1次
《旅游法》正式实施近一个月,导游群体遭遇到执业困惑。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不少导游反映近期收入缩水不少,最多的从月薪七八千降至两三千;一些有十多年工作经验的资深导游已经开始考虑转行,更多的是处于歇业或困惑状态。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大部分导游没有和旅行社签约,小费和回扣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导游行业的薪酬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有导游则呼吁成立导游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
正规社签约导游积极性更高
广之旅国内导游姜力华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后,工作流程比以前规范了,工作重心也从原来的关心“加点”和“购物”,转到了做好游客服务上。据他介绍,像他一样和公司签约的全陪导游,目前的工资构成是“底薪+出团补贴”;随着加点和购物提成的取消,公司也人性化地提高了出团补贴,因此《旅游法》实施前后,他们的收入变化不大。
据广之旅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的导游服务费,一般都是游客待行程结束后,按照预先约定的金额直接支付给导游,以此作为对导游全程服务的监督;《旅游法》实施后,游客报名时即将导游服务费包含在团费中一并支付,“导游的服务质量,旅行社会通过定期系统培训、出团后游客满意度回访等方式予以保证。”
中国国旅广东公司市场推广中心总经理李浪则介绍,从实施情况来看,旅行社聘用导游并支付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使得导游收入更加稳定透明,减轻导游压力,有利于提高导游的服务意识,减少乃至杜绝导游买团、违规增加购物及自费项目、向游客索取小费等旅游乱象,保障团队游质量。一些参团游客也表示,相比从前,导游的服务更加纯粹,出游的舒适度和服务质量有所提升,能实现“安心游”。
更多社会导游境况堪忧
记者了解到,《旅游法》实施后,跟团游人数的减少和购物点的取消直接导致了导游收入的下降。“我以前从来没有试过黄金周可以休息的,但今年却是10月4日才带团出去。”已经从事了七八年导游工作的符红舟告诉记者,国庆后至今旅游市场也处于淡季,出团量更少。另外,旅行社为了控制成本,在《旅游法》实施后,原来国内团可能只需要16个成人就会安排全陪,现在30人以上才会安排全部导游;出团少加上导游需求减少,使得不少导游现在处于“在家待业”状态。
据业内人士透露,不进购物店对导游影响很大。以前导游的薪水主要由旅行社补助和购物店提成组成。导游按照人头收费,还可根据游客购买金额收取提成,有点规模的店提成能达到10%。符红舟透露,目前很多导游的收入都出现了大幅缩水,以前一个三年左右工作经验的导游,旺季月收入能有七八千,现在可能只有两三千;“我身边一些有着十几年年工作经验的资深导游已经开始考虑转行了。”
记者了解到,《旅游法》实施前后,正规旅行社的签约导游收入变化不大,但业界更多的是没有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广州的一些大型旅行社,正规签约的导游也只占到总导游人数的10%左右。兼职导游本身有工作,主要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出去带团挣一些外快,他们本身有社会保障;而占据导游群体大多数的社会导游,既没有专职坐班,又没有其他工作,既无工资,也无保险,甚至没有后勤保障。
业界呼吁-扭曲的导游收入结构亟待彻底改变
据了解,导游的生存困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部分导游没有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无法得到基本工资或“底薪”、社会保险等起码的物质保障,收入主要来自于游客的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二是低价乃至零负团费游依然很多,一些导游还要“出钱买团带出去”,以保证旅行社的经营利润。
广州携程旅游执行总经理曹鹏表示,这种扭曲的导游管理和收入结构亟待彻底改变,国内导游管理和薪酬体制的改革刻不容缓,比如导游可按产品服务难度和等级得到相应的带团补助从而保证其积极性。“携程的解决思路是‘工资+带团补助’的导游薪酬体系。具体来说,首先,携程旅游从薪酬体制上保障导游收入权益,支付真实的成本,包括导游工资、带团服务费、四险一金等,不允许地接旅行社收取导游人头费;其次,导游按产品服务难度和等级,可以得到相应的带团补助,携程还计划建立导游星级制度,让旅游者网上点评导游,评选携程“金牌导游”队伍。希望这些探索能为旅游行业提供一个范本。”
导游诉求-成立导游工会维护权益
导游姜力华表示,希望能有专门的组织可以保障导游的权益。他告诉记者,新西兰就有专门的导游工会,在中国实施《旅游法》之前,他们就代表导游向有关机构开会并表达诉求,争取到了更多的补贴。据符红舟介绍,广东目前有类似“活力广东”的导游民间组织,平时会有业务交流,但没有专门的有类似“工会”职能、可以保护导游权益的组织:“导游其实是弱势群体,没有专门的组织,大部分导游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遇到问题只能忍气吞声;希望有关部门建立专门的导游工会组织,保障导游的必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