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发布: 2010-7-01 14:30 | 编辑: 张家界资讯 | 来源: 张家界日报 | 查看: 21474次
新修订的《张家界市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计30条,重点对直接进入景区的人员,免票放行进入景区的人员和凭有效证件购买优惠票的对象重新作了界定。根据《办法》规定,本市居民、本市“荣誉市民”、在本市就读的高等院校学生、景区从业人员等八类人员可凭相关证件直接进入景区;身高在120厘米以下(不含120厘米)的儿童,在验票口测量身高后可直接进入景区;烈士家属凭烈士证,有陪同人员的一、二级残疾人凭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证,有陪同人员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可免票放行进入景区。
《办法》对凭有效证件购买优惠票的群体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身高在120厘米至150厘米的未成年人凭身份证(在验票口测量身高后放行);24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学生(包括港、澳、台及国外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在张家界市就读的高等院校学生除外);60至70周岁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和本人身份证。此外,《办法》中还对门票销售、门票信息化管理、门票监管、门票收入分流结算等逐一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对扰乱门票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也作了相应规定。
《办法》共计30条,重点对直接进入景区的人员,免票放行进入景区的人员和凭有效证件购买优惠票的对象重新作了界定。根据《办法》规定,本市居民、本市“荣誉市民”、在本市就读的高等院校学生、景区从业人员等八类人员可凭相关证件直接进入景区;身高在120厘米以下(不含120厘米)的儿童,在验票口测量身高后可直接进入景区;烈士家属凭烈士证,有陪同人员的一、二级残疾人凭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证,有陪同人员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可免票放行进入景区。
《办法》对凭有效证件购买优惠票的群体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身高在120厘米至150厘米的未成年人凭身份证(在验票口测量身高后放行);24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学生(包括港、澳、台及国外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在张家界市就读的高等院校学生除外);60至70周岁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和本人身份证。此外,《办法》中还对门票销售、门票信息化管理、门票监管、门票收入分流结算等逐一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对扰乱门票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也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