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管理暂行规定听证会
发布: 2011-11-12 11:3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371次
11月10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武陵源区人大四楼会议室举行, 10名公众代表和10名特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金则胤,区人大副主任毛诚立,区政协副主席出席了本次听证会。
为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拟出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完善立规程序,科学、民主立规,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特地举行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金则胤强调,《规定》的制定是武陵源区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平安满意在张家界”工作的需要,是全国旅游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而且正式出台后将成为全国首个关于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管理暂行规定的地方性文件,对全国范围的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意义重大,希望与会的听证代表针对《规定》征求意见稿积极听证,进一步完善、完美《规定》,力争在执行过程中产生最佳效果,为武陵源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和率先建成世界旅游精品做出新的贡献。
随后,20名听证代表围绕《规定》征求意见稿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听证解答人现场对部分代表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全体听证代表都对《规定》即将出台给予大力支持,绝大部分代表对《规定》征求意见稿条款内容表示赞同,并结合武陵源区旅游发展现实状况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和意见。据了解,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将根据本次听证会结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规定》相关条款后,正式发布实施。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四章二十六条,分为总则、设立、管理、附则四部分。意见稿对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进行了界定,对其设立条件、审批单位、管理方式和考核办法进行了明确。其中考核办法采用10分制,定点购物场所每年的初始分为10分,年累计扣分达到5分以上的,由领导小组取消其当年的评星资格;年累计扣分达到10分得,由领导小组取消其“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的资质,被取消资质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旅游团队定点购物场所”。(邓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