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出境游领队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举行
发布: 2012-10-28 00:0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260次
根据国家旅游局《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0月23日,省旅游局在长沙举办了2012年全省出境游组团社领队人员培训班。省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之明出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副巡视员、行业管理处处长尚斌主持开班仪式。局培训中心负责人作了培训班的具体安排。此次培训班共有全省33家出境组团社符合条件的315名学员参加培训,培训为期一天,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将颁发新的领队证。
刘之明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省旅游局举办全省出境游领队人员培训班,既是全省领队人员的管理工作会议,也是领队人员的业务培训。领队是一支正在发展壮大的旅游从业队伍,省局对本次培训班十分重视,希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出境游领队的综合素质,确保全省出境游能规范有序进行,提高我省出境旅游的游客满意度,塑造湖南旅游从业队伍的整体形象。领队被称作“民间大使”,肩负着随团服务的重要使命,是出境旅游团队的具体组织者,领队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旅游服务团队质量的优劣,关系到每位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还承担着对外交流和展示中国形象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并结合我省出境游的实际情况,刘之明副局长对做好出境游领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履行合同规定,保障服务质量。我国旅游业发展至今,旅游三大市场的发展方针有了进一步完善与调整,即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根据规范发展出境旅游的要求,选派好领队最为重要。这关系到出境游整体服务质量的好坏及游客满意度的高低。领队如何在出境游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出境游领队熟悉关于出境旅游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尤其是熟悉了解关于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三部行政法规。要严格按照《关于旅行社出境游服务质量的行业标准》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各项条款的要求,做好组织出境旅游的工作。二是旅行社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签订出境游合同,作为领队要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吃透每一条款的内涵,才能维护好组团社、地接社、游客各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整个团队的服务质量。三是要按合同规定制定旅游行程计划,这是游客检验旅行社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重要依据。四是开好行前说明会。要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向每位游客做出具体的说明,且强调各种注意事项,使游客对整个行程有详细的了解。五是领队要严格按照合同尤其是旅游行程计划与地接社共同完成旅游行程。合同是各类旅游投诉及维护旅行社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认真履行合同是领队的主要责任。这是保障和提升出境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二是要杜绝零负团费,维护市场秩序。近几年,杜绝零负团费是影响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是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省采取了多项措施,治理“零负团费”。出台重点景区的一日游指导价;严格签订合同;完善实施电子委派行程单,实行服务质量跟踪监管;大力查处黑店、黑车、黑导;充分发挥旅行社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品质保障,倡导诚信风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禁止领队与地接社导游相勾结,擅自增加购物点和自费旅游项目。若有游客同意增加购物或自费项目,需得到大多数游客的书面签字同意且费用不得高于当地零售价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领队将作出严肃处理。
三是要当好形象代表,引导文明旅游。我国出境人数不断增加,但部分游客在境外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仅影响旅游目的地国家对中国人的形象,而且还影响着国家的形象。领队要有强烈的意识,把维护国家形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领队被称为“民间大使”,除了自身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之外,更应大力宣传改革开放的成就和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为促进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形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是要严守出境规定,确保旅游安全。省局举办此次出境游培训班目的是从严管理领队人员,提高领队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在以往出境游中,出现过领队违法违规的问题,要引起高度警觉。领队严守外事纪律,严格遵守出境游的相关规定,同时确保旅游安全。领队应在说明会上针对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注意事项、交通、风土人情及整个行程的安排做详细的介绍。要熟悉掌握所去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紧急救援电话及我国驻该地的大使馆相关联系方式,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中第一时间得到救援并能采取最有效措施。
刘之明副局长最后强调,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打造我省高素质的领队人员队伍,为我省出境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提升我省出境游市场的游客满意度,为树立湖南旅游良好的国际形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2年全省出境游领队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