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申办导游证需与旅行社签劳动合同
发布: 2013-12-03 19:34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25次
昨天,记者从重庆市旅游协会了解到,根据《旅游法》37条规定,市旅游局依法对申办导游证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已不再受理旅行社和相关旅游行业组织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取得导游证。只有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入会的人员,方可按程序到市旅游局申请取得导游证(IC卡)。
市旅游协会负责人说,目前重庆大约有9000多名导游人员,有2300名左右分布在旅行社,还有7000多名导游人员还在另外的机构。
目前该协会正在筹备成立重庆市导游协会,同时已启动导游证申办工作,为广大导游人员提供导游证申办、补办、变更、转移等服务。
市旅游局办证大厅电话:(023)6323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