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检察院打造"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纪实
发布: 2012-3-14 08:31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533次
走进市检察院办公楼里纤尘不染的大厅、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叠放整齐的案卷以及墙上悬挂的书法、绘画条幅,一股清新、文明之风扑面而来。与两年前相比,原来那个狭窄拥挤、破旧凋敝的机关院落再也看不见了,变化的不仅仅是机关面貌,更在于队伍呈现出的崭新风貌和不断刷新的工作业绩。
近年来,该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收获了一串串熠熠发光的荣誉——“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全省先进检察院”、“全市文明单位”等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省检察官形象民意调查中,我市检察院连续五年位列市州院第一名。
班子带头——“领导的威信是干出来的”
市检察院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可喜变化,得益于该院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这个班子的“班长”就是曲科平。
身为党组书记、检察长,他有一句“名言”——“作为领导,一定要领好路、带好头、做好样,领导的威信,不是上级封出来的,也不是自己吹出来的,而是自己踏踏实实干出来的。”
在担任检察长六年间,无论是办公还是办案,他既决策指挥,又坚持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办事员。2006年夏,他在指挥反贪局办理一起案件时,办案人员在海南省海口市相关单位追缴赃款受到阻扰,他不顾路途遥远和炎热的气候,当即只身一人飞赴海南,冒着烈日酷暑,在涉案单位来回奔波,最终在海口检方的协助下,成功追回了被挪用的600多万赃款。工作尽职尽责,生活克勤克俭的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标杆”。
很快,“实干兴院”成为党组一班人的共识。各班子成员以检察长为榜样,自觉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干事、带头廉洁,形成了“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良好局面。正是在实干中,班子在干警心中树立了崇高的威望,近几年,该院班子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干警满意率均在96%以上。2007年,该院班子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2008年,省委巡视组考察后,对班子给予了“团结务实、风清气正、战斗力强”的高度评价。
狠抓办案――“检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办案是履行监督职责、惩治腐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办案是硬道理,检察机关不办案,在党委、人大无地位,在社会上无威信,在财政来说就是负担,不办案,就是失职。”在市检察院,每一个人都形成了这种共识。
六年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狠抓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刷新了工作业绩,打造了新的亮点。
提高业务技能、健全办案机制、强化业务保障……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促使办案工作蒸蒸日上。六年来,该院共批捕、起诉严重刑事犯罪207件285人,其中一审被判处死刑32人,无期徒刑97人。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1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查办职务犯罪取得了历史性突破--2006年至2007年,该院反贪局10余名侦查员历尽艰辛,转战9省12个地市,一举查清了吉首大学张家界旅游学院原院长钱东宁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00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
该案的成功查办,成为该院建院以来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案情最为复杂、诉讼最为曲折的一起经典案件,得到省检察院领导高度称赞,并被录入省院《名家评案》一书,成为全省反贪的精品案例。今年,该院又整合全市反贪力量,全力侦查市区“防洪堤工程”中的贪贿“窝案”,目前已立案1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成为该院成立以来查办的处级干部最多的一起大要案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2006年至今,市院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32件35人,立案数同比上升65.2%,有罪判决率达100%。市院反贪队伍不凡的业绩、扎实的作风、过硬的素能,赢得了省院领导的充分信任,几年来,先后调集这支队伍的精干力量参与查办了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原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原省农业厅厅长程海波等一批大要案件,均出色的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
2010年、2011年,该院先后被市委授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单位”、“依法决策示范单位”。
真情为民――“百姓最真诚、最可敬、最可畏”
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夸奖。对于市院检察官来说,群众两次敲锣打鼓表谢意的感人场面令他们至今记忆犹新。
第一次是在2007年夏,慈利县零阳镇金花村20多位村民敲锣打鼓来到机关大院,感谢市检察院依法公正办理了村治保主任宋某与某铁路施工方的刑事纠纷,为宋某洗清了冤屈。
第二次是在2008年底,该院建设扶贫村――桑植县官地坪乡中坪村村支书带领该村十几位村民拎着鸡蛋、挑着柑桔、背着糍粑,锣鼓喧天地感谢该院竭诚扶贫,大力改善该村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而付出的辛劳。
“百姓最可怜、百姓最可敬、百姓也最可畏。”该院院长曲科平告诉记者,说可怜,是百姓身处社会底层,是社会弱势群体,容易遭遇种种不公正的对待;说可敬,是广大群众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是公务人员的衣食父母;说可畏,是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能量,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有一次,一群情绪激动、吵吵嚷嚷的上访群众涌向检察长办公室,声称要面见检察长。其身边的工作人员见势赶紧 “挡驾”,并与上访群众发生争执。曲科平检察长闻讯后,立即停下公务,出面接待了他们,仔细聆听了他们的诉求,诚恳的做了解答,让上访群众满意而归。
在“百姓三最”观念的引导下,市检察院乃至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执法办案中自觉考虑群众的要求和感受。六年来,全市两级院在着力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共立案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2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40余万元。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问题,提出抗诉19件,法院已改判13件。特别是在信访接待处理过程中,要求信访接待干警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式受理举报、化解纠纷。做到热心迎、细心听、耐心答、公心办,并建立健全首办首访责任制、下访巡防工作制。
2010年来,为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举报、申诉,在全市8个较大乡镇设立了检察联络室,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告状、申诉,这一做法属全省首创,得到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6年来,全市两级院共处理群众来访来访292件次,其中化解涉检信访问题76件,息诉了唐召玉、伍玉香、胡硕清等一批上访10余年的信访老户,全市两级院连续5年保持涉检进京上访零记录,控申接待室全部被评为全国和全省“文明接待室”。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如今,市检察院全体检察官以“创建”为载体,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秉持着“维护公平与正义”的神圣使命,以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昂扬的姿态,自信豪迈地踏上新的征程,续写更精彩的篇章。 (黎小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