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发布: 2013-5-12 09:0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21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明电[2013]54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作为全市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命令信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范围
2013年5月13日下午15时至15时19分在永定、武陵源城区和慈利、桑植县城进行。
二、发放警报信号
防空警报信号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即: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预先、空袭、解除3种警报信号分别试鸣一次,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共需19分钟。
三、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是应急演练的需要,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