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发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优惠政策
发布: 2024-4-22 17:21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51次
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我市景区门票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含军队退休士官)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对上述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实行半价优惠,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免票。
通知要求,鼓励景区及相关服务结合各自特点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景区及相关服务自行开展的优惠或促销活动,应当向有管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区门票对1、2级重度残疾人的陪护人员免景区门票1名。有关退役军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对退役军人实行景区优待的通知》文件执行。(罗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