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可视范围内严禁开采矿山
发布: 2015-3-26 13:4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126次
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矿山开采加工作业过程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各有关区县要加大超限超界开采作业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废弃矿山实施生态恢复。
严禁在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石料加工和储运。依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取缔无手续、无环保设施从事石料开采等现象,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完成矿山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监控。(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