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启动首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发布: 2013-11-23 23:18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16次
11月21日,记者从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上获悉,市总工会正式启动首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按规定享受医疗互助给予的补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吴名凤出席会议。
据了解,首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凡我市市直及各区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均可参加互助活动。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缴互助金,每人缴纳50元,限缴一份。
职工患病住院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住院费用后,剩下自负部分采取分段计算法享受补助。 5000元以下部分补助45%,5001元至10000元部分补助50%,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补助55%,20001元至30000元部分补 助60%,3万元以上部分补助70%。互助活动责任期,补助金最高限额为5万元。
就如何做好首期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吴名凤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支持职工医疗互助会的各项工作,把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办成民心工程。 (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