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举行“涉嫌擅自更改旅游行程”行政处罚案听证会
发布: 2015-3-19 12:54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83次
2015年2月5日,湖南省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一百条第一款、《导游人员管理条列》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当事人邓某某在担任“张家界三日游”散拼团队导游过程中,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未履行保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义务,讲解质量不高以及中途离团等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暂扣导游证5个月并扣8分的处罚。为了体现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为保护旅游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湖南省旅游局于3月18日上午对导游邓某某“涉嫌擅自更改旅游行程”一案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会由湖南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肖自裕主持。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提交了调查举证材料,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省导游队伍形象,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当事人对调查方列举的违法事实进行了申辩,提出减轻处罚金额的请求。随后,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和证据,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听证程序、过程符合《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要求。
此次听证会进一步增强了我省旅游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同时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等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依法治旅建设进程。(湖南旅游局)
行政处罚案听证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