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锣鼓塔街道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张家界市爱国卫生条例》。
《条例》共八章四十五条,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立足于对张家界市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全程全域规范管理,主要针对6个方面问题开展立法,即组织与职责、健康促进与教育、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
通过学习,街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依法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卫生环境,提高街道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性。下一步街道将认真搞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熟知条例内容、落实条例要求及条款,开展好《条例》学习教育情况的评比工作。(陈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