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旅游能否购物将进一步细化规定
发布: 2013-10-18 14:2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7次
昨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学文表示,黄金周期间旅游执法部门没有接到一起直接关系到违反旅游法的投诉,《旅游法》正效应已经显现。关于是否可以指定购物、另付费项目,国家旅游局将尽快推出相关解释,为规范行业经营提供依据。
旅游局将发布一批指导案例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旅行社是否可以安排购物,在旅行中是否可以有另付费旅游项目等问题,吴学文表示,国家旅游局将会同立法部门尽快推出相关规定,对这条法律规定进一步解释。“或者以案例的形式指导经营者和旅游者。”
据介绍,国家旅游局目前正在整理一批案例,将适时发布。“一定要具体说明,一定要可操作,一定要让企业和经营者转变经营方式,回归到正常的经营方式上来。”
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调休
吴学文还表示,希望公众能理性看待今年十一黄金周出现的一些情况。他介绍,今年十一黄金周比较特殊,一是由于特殊原因游客出游意愿集中在十一爆发,今年出游方式是有黄金周以来变化最大的一年,团队游和自助游倒挂。此外,《旅游法》经历的第一个黄金周,各方面还在磨合。
黄金周后,假日办发布了休假方式网络调查,实际上是让大家对休假方式提出意见,也是政务公开的体现。吴学文说,4天就引来200多万网民投票,通过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公众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调休。目前,我国公共假期已经达到115天,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吴学文认为,这个假日制度征求了大家意见之后,国务院按照假日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在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最后作出比较好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