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工商规范旅游广告宣传行为
发布: 2012-11-26 14:08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24次
2012年11月25日,为有效规范全市旅游广告宣传行为,引导旅游企业诚信发布广告信息,张家界市工商、旅游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重点从旅游违法广告入手,严厉打击旅游饭店虚标、伪冒酒店星级标准、提供虚假信息行为,重点整治旅行社虚假宣传等欺骗和误导游客的商业欺诈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涉旅广告317条,对6家旅行社在网站广告中非星级饭店使用星级符号、与星级符号相似的标志,已取消星级的饭店悬挂星级标牌及在住宿饭店标准方面使用“准×星”、“超×星”、“相当于×星”等模糊用语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立案6起,已结案4起,罚没入库7万元。(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