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检查旅游法实施情况 推动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发布: 2014-3-10 10:0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90次
3月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
张德江在总结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时提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继完成一批重点立法项目。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制定旅游法,重点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活动,完善旅游纠纷解决机制,并明确规定了政府在规划、促进和监管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责任。探索法律出台前评估工作。在旅游法草案提请审议表决前,我们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对法律草案内容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以及实施后的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完善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在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一次审议稿的基础上,明确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也要向社会全文公布,继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制定旅游法、修改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针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旅游乱象,商标审查时间过长、网络购物实行无理由退货等问题,从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
张德江在部署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时指出,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检查旅游法、专利法的实施情况,推动法律全面正确实施。(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