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开始施行
发布: 2013-10-02 21:22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74次
10月1日清晨,厚厚云层笼罩拉萨大昭寺广场。藏传佛教信众在大昭寺前继续着朝拜仪式,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或驻足凝望,或合影留念,享受着拉萨的安静祥和。
“十一”长假第一天,《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开始施行。
大昭寺广场旁的一家饰品店一大早就迎来一拨游客。店主次仁旺堆表示,由于中秋和国庆假期的原因,最近一段时间大昭寺广场游客明显增多。“根据往年的经验,国庆假期将是今年进藏游的最后一个高峰。”次仁旺堆说。
拉萨老城区以大昭寺为中心,占地1.33平方公里,是拉萨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的集中区,也是进藏游客必去之处。为加强对老城区的保护,西藏自治区人大于今年7月通过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
条例共有42条,包括对老城区的保护、管理、利用以及违反规定后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对老城区的范围、面积、建筑规格、文物保护和商业经营活动等都做了详细界定。如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老城区的经营活动将以具有西藏民族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为主,以保持老城区的传统文化特色。
来自江苏南京的游客张女士已是第二次进藏旅游。她表示,现在进藏游客越来越多,大昭寺这一带虽然店铺、摊点多,但并没有杂乱的感觉,现在有了正式立法规定,老城区应该会越来越有秩序。
2012年12月拉萨市启动了总投资约15亿元的老城区保护工程,包括给排水管道改造、电力线路改造、路灯改造、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实施老城区供暖工程、规范各种标识标牌、完善环卫设施等,以改善老城区的安全状况和居民生活环境。该工程于2013年6月底完工。
“现在又以立法的形式,使得西藏民族文化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将提升拉萨旅游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和广大游客的法律意识。”拉萨市古城管委会副主任施裕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