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召开
发布: 2013-6-09 11:32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10次
6月6日,记者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上获悉,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文明行使职权,市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打造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反腐“铁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越高出席会议。
张家界市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即: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执行上级决策和集体决定时敷衍塞责、阳奉阴违、消极应付。二、不准口无遮拦或在公开场合发表违背组织原则和有损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言论。三、不准擅自决定和进行纪检监察方面的监督检查、初核初查、复议复审。四、不准盛气凌人、脱离群众,在接待群众上访或解决群众问题时态度冷漠、推诿、不作为。五、不准非因办案工作需要谈论案情、泄露案情及有关案件处理的讨论情况。六、不准借办案之机为关系人开脱责任或对相关人员打击报复。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或向任何单位、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八、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亲友谋取利益或干预干部任用、干扰案件查处。
会上,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和中共张家界市纪委《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的通知》,并对我市前段时期作风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罗杰 向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