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维护旅游价格秩序“十必须、十严禁”
发布: 2018-11-26 13:4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225次
一、必须依法明码标价,严禁价格不明;
二、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价格欺诈;
三、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买强卖;
四、必须如实公开报价,严禁低价组团;
五、必须执行政府定价,严禁擅自定价;
六、必须合法公平竞争,严禁捆绑销售;
七、必须实行合理定价,严禁虚假标价;
八、必须保证产品质量,严禁虚假宣传;
九、必须实行佣金公结,严禁商业贿赂;
十、必须推行两票合一,严禁逃税漏税。
张家界市旅游价格秩序整治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