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认定25名校长外出考察属变相公费旅游
发布: 2013-3-29 22:31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9次
3月14日,南方农村报报道了广东阳江市多名中小学校长以“考察”、“学习”的名义到云南西双版纳、华东等地公费旅游一事,受到全国舆论高度关注。阳江市纪委经过调查后认定,25名中小学校长赴云南省和华东五省市考察,实质是以考察学习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违纪行为。
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来自阳江各县、区的32名中小学校长参加了阳江市校长培训中心组织的校长培训提高班,在外出旅游时,有7名校长没有参加,其余25名中小学校长及两位带队负责人共计27人在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1月6日期间参加了外出旅游活动。其中12名中学校长到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另13名小学校长到华东5省市旅游。
南方农村报报道了阳江校长公费旅游一事后,阳江市教育局纪检组等部门最初的调查认为,此次活动是根据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阳江市第四期校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等文件而去的,没有违规,是合法的。3月21日,阳江市纪委推翻了阳江市教育局纪检组等部门的调查结论,“(推翻此前的调查结论)他们还不高兴。”阳江市纪委经过调查后认为,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组织的阳江市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6日,组织25名中小学校长赴云南省西双版纳和华东五省市考察,期间基本没有安排考察当地学校的内容,实质是以考察学习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违纪行为。阳江市纪委决定对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培训中心另两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市教育局教育培训科一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责成阳江市教育局作出深刻检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另外,此次外出活动所涉及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3月23日,阳江市纪委在阳江当地媒体公布调查结果,但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只字未提。3月26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到阳江市纪委试图了解详细的调查结果。阳江市纪委办公室曾传亚主任在请示阳江纪委领导1个多小时后告诉记者,阳江纪委领导的意思是要研究后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