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召开
发布: 2011-3-02 12:39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260次
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在宁波召开
3月1日至2日,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在浙江宁波联合组织召开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会上,各地交流了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了“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的相关工作,公布了2010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成果,两部局领导为32个示范县、100个示范点授牌。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司长吴文学主持。
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高鸿宾指出,此次交流会对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他强调,要将发展休闲农业放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要增强做好休闲农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农民主体与社会参与、设施完善与耕地保护、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点上创建与面上推进五个关系;要研究必要的措施,促进乡村旅游又好又快的发展起来。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王志发指出,在旅游的所有业态中,乡村旅游发展空间最大,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贴得最紧,在有条件的地方是解决三农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最需要支持和帮助。
王志发强调,乡村旅游发展要坚持四个“化”。一是坚持多元化推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形成“政府统筹、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的多元推动机制。二是坚持产业化发展。要大力推进组织化经营,延长和拓展旅游产业链,实现旅游业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三是坚持特色化建设。这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方向。要凸显乡村旅游的“三农”本色,区别于城市,区别于他人,区别于传统业态,防止同质化、低水平、无特色简单重复建设。四是坚持规范化管理。乡村旅游要有一套完善的标准体系,最终实现农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逐步完成乡村旅游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张天佐及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全国各省、计划单列市农业部门、旅游部门主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代表和专家等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迟紫境/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