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禁收出境游押金
发布: 2017-11-09 09:33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119次
11月8日,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委官网获悉,为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旅行社监管新机制,北京市旅游委下发《关于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出境游押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北京市全市范围内禁止旅行社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游押金。之前收取出境游押金的,应当自出境游行程结束后,已约定退还期限的,应按原约定及时退还;未约定退还期限的,应立即退还。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对游客签证材料的审核工作。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游押金后,旅行社应当完善对游客签证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评估,把好审核评估关,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不再收取出境游押金可能引起的经营风险。北京市旅游委将组织各区旅游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核查、重点督查等形式,加大对旅行社收取出境游押金、销售旅游套餐、旅游预付卡和旅游理财产品等的监督检查力度。违反《通知》要求的,将在旅游行业内进行通报,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系统。对涉嫌经济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邓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