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写《湖南省导游词精选》的通知
发布: 2010-12-08 10:42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省旅游局 | 查看: 2449次
各市州旅游局:
省旅游局组织编写的《湖南省导游词精选》上、下册用于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已三年多,现因部分旅游景区(点)进行提质扩建与新开发,原编写的《湖南省导游词精选》需要作相应的补充与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导游资格考试的质量,经报请局领导同意,由局培训中心组织对《湖南省导游词精选》进行修改与补充工作。请各市州旅游局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旅游景区(点)的导游词编写工作,要求新编的导游词要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语言朴实,文字流畅,避免使用难懂和拗口的词汇;对历史、文化、民俗等介绍要尊重事实。景区(点)导游词不超过3000字,导游词中引用历史资料或他人成果应详细注明。各市州旅游局对上报的旅游景区(点)导游词要进行认真负责的审定,确保质量。上报的导游词请注明撰写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上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审核稿统一发送至49631148@qq.com。
联 系 人 :何 方
电话/传真:0731-84720345
省旅游局组织编写的《湖南省导游词精选》上、下册用于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已三年多,现因部分旅游景区(点)进行提质扩建与新开发,原编写的《湖南省导游词精选》需要作相应的补充与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导游资格考试的质量,经报请局领导同意,由局培训中心组织对《湖南省导游词精选》进行修改与补充工作。请各市州旅游局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旅游景区(点)的导游词编写工作,要求新编的导游词要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语言朴实,文字流畅,避免使用难懂和拗口的词汇;对历史、文化、民俗等介绍要尊重事实。景区(点)导游词不超过3000字,导游词中引用历史资料或他人成果应详细注明。各市州旅游局对上报的旅游景区(点)导游词要进行认真负责的审定,确保质量。上报的导游词请注明撰写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上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审核稿统一发送至49631148@qq.com。
联 系 人 :何 方
电话/传真:0731-8472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