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被盗能否索赔?望游客尽量把贵重物品放在保险箱内
发布: 2011-3-10 15:13 | 编辑: 张家界旅游网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164次
北京如家东直门店拒担赔偿
今年2月17日,陆先生的一位朋友到北京出差,住在如家酒店东直门店。第二天早上8点,其出去办事,因走得匆忙,把手机忘在了房间的桌子上。出门后遂想起,但因办事着急没有返回去取。待下午办完事回到客房,便找不到手机了,拨打该电话发现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其立即向酒店反映,并拨打了110。经录像查寻,上午只有客房服务人员进过房间,但派出所却说因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客房服务人员拿的,没有办法处理。而向如家客服反映之后,他们又推回给了派出所,结果就是谁也不管。
对此,陆先生表示不满,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是服务员拿了手机,但如家的三不管确实让人气愤,难道游客只能吃哑巴亏吗?
■律师法眼
酒店不应冷漠对待
北京市司法局援助律师表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员工偷窃,但录像能够证明除员工外没有其他人进过房间,所以如家还是应该找出服务员予以核实,给客人一个交代。
此外,律师提示消费者,若意识到房间内有贵重物品但无法赶回时,有必要与酒店取得联系,要求服务员不要打扫房间,避免物品丢失的可能。
■事件回放
国贸饭店遭索赔尴尬
遭窃不仅在经济型酒店难以解决,星级酒店也曾因此发生过纠纷。去年陈女士入住国贸饭店期间,发现丢失衣服、皮包及饰品,其便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83400元。
陈女士在起诉中称,去年3月31日至5月19日,陈女士入住在被告下设的北京国贸饭店。5月13日,陈女士发现房间内有物品丢失,其中包括1条项链、1件衣服、1个皮包、1个爱马仕珐琅手镯以及1条普拉达女士连衣裙,以上物品价值共计83400元。后陈女士报案,并与被告协商赔偿问题,但是被告拒绝赔偿。
陈女士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或提供服务者应对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提供保障。被告的管理疏忽造成了原告的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
■业界声音
取证困难 致使索赔难成功
因为一般酒店都有声明,要求客人将贵重物品交总台保管,否则概不负责。从这个角度出发,店家已经尽了告知义务,所以消费者的胜算就很小了。就目前的案例来看,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还未有酒店承担全责的先例。所以消费者外出入住酒店时尽量把贵重物品放在保险箱内,如果物品在保险箱内被窃,就可归责于酒店的安保设施问题,要求酒店协助解决了。(记者 师兴/文并摄)
今年2月17日,陆先生的一位朋友到北京出差,住在如家酒店东直门店。第二天早上8点,其出去办事,因走得匆忙,把手机忘在了房间的桌子上。出门后遂想起,但因办事着急没有返回去取。待下午办完事回到客房,便找不到手机了,拨打该电话发现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其立即向酒店反映,并拨打了110。经录像查寻,上午只有客房服务人员进过房间,但派出所却说因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客房服务人员拿的,没有办法处理。而向如家客服反映之后,他们又推回给了派出所,结果就是谁也不管。
对此,陆先生表示不满,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是服务员拿了手机,但如家的三不管确实让人气愤,难道游客只能吃哑巴亏吗?
■律师法眼
酒店不应冷漠对待
北京市司法局援助律师表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员工偷窃,但录像能够证明除员工外没有其他人进过房间,所以如家还是应该找出服务员予以核实,给客人一个交代。
此外,律师提示消费者,若意识到房间内有贵重物品但无法赶回时,有必要与酒店取得联系,要求服务员不要打扫房间,避免物品丢失的可能。
■事件回放
国贸饭店遭索赔尴尬
遭窃不仅在经济型酒店难以解决,星级酒店也曾因此发生过纠纷。去年陈女士入住国贸饭店期间,发现丢失衣服、皮包及饰品,其便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83400元。
陈女士在起诉中称,去年3月31日至5月19日,陈女士入住在被告下设的北京国贸饭店。5月13日,陈女士发现房间内有物品丢失,其中包括1条项链、1件衣服、1个皮包、1个爱马仕珐琅手镯以及1条普拉达女士连衣裙,以上物品价值共计83400元。后陈女士报案,并与被告协商赔偿问题,但是被告拒绝赔偿。
陈女士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或提供服务者应对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提供保障。被告的管理疏忽造成了原告的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
■业界声音
取证困难 致使索赔难成功
因为一般酒店都有声明,要求客人将贵重物品交总台保管,否则概不负责。从这个角度出发,店家已经尽了告知义务,所以消费者的胜算就很小了。就目前的案例来看,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还未有酒店承担全责的先例。所以消费者外出入住酒店时尽量把贵重物品放在保险箱内,如果物品在保险箱内被窃,就可归责于酒店的安保设施问题,要求酒店协助解决了。(记者 师兴/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