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局组织开展《旅游法》学习讨论活动
发布: 2013-6-22 12:53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33次
6月20日下午,武陵源旅游局在五楼会议室举行党员学习日活动,非党干部职工也被邀请参加,活动内容主要是对《旅游法》进行了深入地学习和讨论。
据了解,《旅游法》于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旅游法》用综合立法的形式,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监管等内容作了规定,界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职责,对促进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干部职工形成了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学习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实现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的全覆盖和对旅游者的宣传普及,为旅游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要加强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切实为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做好服务;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监督,依法规范全区的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唐纯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