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合管控办法
发布: 2014-9-10 11:21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29次
近日,我市出台《张家界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合管控办法》,提出“六个明确”,不断健全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
明确联合管控目标。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控制在中央下达的限额内,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财政供养人员不突破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凡新增加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需求,必须在规定的总量内调剂解决。
明确联合管控职责。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编制使用核准、出入编登记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调整人员工资,转移、注销工资关系、办理退休手续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编制人员经费预算、核(停)拨人员经费等工作。
明确联合管控范围。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和财政统发工资范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支出预算逐步由“养人”向“办事”转变。
明确联合管控措施。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调任、选拔、选调、安置各类工作人员,在职工作人员调出、辞职、辞退、开除、退休、死亡等情况办理出入编、核拨工资等手续时限作出具体规定,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共同把关和办理。
明确联合管控机制。机构编制部门新批行政、事业编制,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核增或扣减人员经费的相关情况,及时抄送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核定人员退休情况及时抄送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
明确联合管控纪律。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事项,机构编制部门不审核确认,人社部门不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安排人员经费。对机关事业单位有“吃空饷”等情形的,人社、财政、机构编制部门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黎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