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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严厉打击转卖、转借、制假、售假导游证行为

发布: 2012-7-18 09:58 |  编辑: 张家界旅游网 |   来源: 互联网 |  查看: 2262次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旅游市场上出现转卖、转借、制假、售假导游证现象,有的甚至利用网络公开叫卖导游证件,严重地扰乱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我市旅游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前,市旅游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转卖、转借、制假、售假导游证行为的通知》,决定对转卖、转借、制假、售假导游证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各区、县(处)旅游局和各区、县公安(分)局要加强旅游市场联合检查力度,对于带团过程中旅游行程单派遣导游与实际带团导游不符的,导游证与身份证不符的从业人员,其导游证件一律要证据保全,经查实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发现在接待过程中使用假导游证行为的人员,各区、县(处)旅游局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各区、县公安(分)局要加强打击,断网络,查源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一批制假、售假导游证的团伙和人员。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导游证件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各旅行社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使用管理,严格审查带团导游人员的资格。凡不进行认真审查,使用持非本人证件和假证件带团的,旅游部门按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处理。【张家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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