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10件旅游案例》的通报
发布: 2011-4-12 14:08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368次
【案例七】吉林103人团购遭遇假机票被拒登机案
【案由】2010年12月18日,吉林省103人在长春机场登机时,被机场方面告知所持机票为假票,不能登机。经查,103人是吉林长 春、敦化等地的市民,拟赴深圳参加由当地旅行社组织的港澳游自由行。103人委托延边某旅行社敦化分公司代订往返机票103张,票款合计156310元。未料,该分公司负责人粟某为偿还个人欠款,违法出具假机票,导致103人出行受阻,影响恶劣。
【处理】延边某旅行敦化分公司负责人粟某出具假机票违法,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该旅行遂主动与被害人代表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退还156310元机票款,同时赔偿游客的直接经济损失59000元。延边州旅游局针对该旅行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游客权益损害问题,撤消该旅行敦化分公司的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并收缴《备案登记证》,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该分社的《营业执照》;吉林省旅游局决定暂停受理该旅行在省内设立分社的备案,要求该旅行暂停省内其余分社经营业务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