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的集体狩猎—“赶肉”
发布时间: 2012-11-18 00:46 | 作者: zhangjiajie | 该文章已被查看: 1842次
“赶仗"俗称赶肉、亦称赶山,是土家族的传统狩猎活动。土家族人最喜欢和善 于狩猎,每年冬春的“赶仗"已成为历史的传统习惯。《永顺府志》在概括明清时代湘西土家族人民“赶仗”的情形时说:“龙山(今湖南龙山县)深林密箐,往日皆 土官围场,一草一木,不许轻取。每冬狩猎,谓之‘赶仗’;先令舍把、头目等视虎所居,率数十百人用大网环之,旋砍其草,以犬惊兽,兽奔,则鸟铳标枪立毙之,无一脱者。”解放以后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野生动物,枪支集中收缴。大规模狩猎已经基本销声匿迹,在湘西北和张家界东南以及鄂西等土家族聚居的部分地区,还有少部分人农闲时节组织赶仗。小时候参加过“赶仗”的人回忆起这些往事,感到很有趣味和很有意思。
土家族人的“赶仗",主要不是为了猎食野兽肉,而是为了驱逐害兽保护庄稼和纪念猎王的一种娱乐活动。所猎野兽,《永顺府志》上说是虎,我们这一代人参加“赶仗”,不是赶老虎,而是赶野猪。因为,这时候老虎少了,野猪是糟踏庄稼的大害兽,众人恨之入骨,同时,传说中又是一个猎王的仇敌,是纪念猎王的最佳祭品。所以,主要是赶杀野猪等有脚蹄的野兽,对老虎等有五指脚爪的兽类只是个别或小型赶杀,不搞聚众狩猎,也严禁用五爪兽肉作祭品。这是历史的猎规,不得违犯。据传说,土家族从渔猎生活转入农业的时期,危害庄稼最严重的是野猪。当时的猎王名叫“禾撮"(土家语是“围猎"的意思),为了保护庄稼,就率众赶杀野猪。土家族中出了一位名叫梅嫦的打猎女英雄,在一次与野猪搏斗中牺牲后,猎王禾撮给她立了一座小神堂,供奉在屋右侧外面(后来,每一村寨选一户猎主,在其屋右侧外面供一梅嫦神),猎王率众猎得野猪后,抬来祭祀这位女英雄,以表替她报仇。从而,梅嫦也就成了一位猎王,高兴地驱逐野猪,保护庄稼。土家族的“赶仗"活动就这样世代流传下来。
土家族人的聚众“赶仗”活动,在每年农历的正月初一至十五日进行,共半个月的时间。土家族人在农历腊月二十九日(月小是二十八日)过年后,到天黑时就请猎王回家。据说,猎王禾撮还在山上狩猎,要把他从山里请回家来保佑“赶仗"胜利,连请两个晚上,请到三十晚上为止。请的方式是以三五人为一小组,组成若干小组,备好鸟铳、火把,分头上到村寨周围的每个山头上等候号令。派一至三个小组到离村寨很远的山里,从中心围场把猎王请回村寨,间隔地呼喊着“呵——喂——!”由一人领喊三声,喊到第三声时众人呼应,齐喊“呵——喂——!”喊声一落,齐鸣一排枪炮。这样,边喊边回寨,走一段,喊三声。鸣一排枪炮,一直喊回到近村寨的地方,同村寨周围山上的各组相呼应。山上各组,谁先听到远处的喊声时就和第三声齐喊“呵——喂——!”声落鸣枪,周围山上各组都听到喊声时,到第三声全体呼应。齐喊“呵——声一落,百炮齐鸣,火把四起。、顿时,有节奏的“呵——喂——”声,叮叮咚咚的枪炮声,响彻云霄,四周熊熊的火把映红夜空,伴随着三十晚上的各种娱乐活动,整个土家山寨热闹异常。各个山头上的喊声、枪声和火光徐徐下山来,逐渐汇合于梅嫦神堂前,大放一阵鞭炮,意味着猎王已请到了家。
请回猎王后,在老猎手的主持下接着部署“赶仗’,行动,实行严密分工。一般分五个组:
①侦察组,土家人叫理脚迹,由有经验的猎手组成;
②环网组,要由有勇有谋身强力壮的人组成。环网,土家人叫安豪,网是用粗麻绳结的大猎网;
③堵卡组,由枪法准、刀法快、沉着勇敢的人组成;
④闹山组,由嗓音宏亮、眼快、脚快的人配猎狗组成;
⑤围场组,人数不等,男女老少都可参加。分工完毕,各组作好准备,待令出动。
正月初一天未亮,侦察组带上粑粑团馓等干粮到野猪出没的地方先去侦察,凭借实践经验,从野猪的脚印中判断野猪的去向,断定野猪所居之地(一般在茅草深处),圈好围场后,速派人通知赶仗队伍。一声鸣锣,赶仗队伍齐赴围场,老猎手立即按照地形指派各组到各自岗位,堵好卡,安好网,围好山,再派闹山组带上猎狗,从地形较劣、围山力量薄弱的一方进入围场,“嗦呀,嗦呀’’地大声叫喊。野猪听到喊声受惊出动,猎狗跟踪追击,看到野猪时又咬又叫。人们听到猎狗叫声(不见野猪不叫),知道野猪已出动了。这时,群情激奋,作好一切准备,除了堵卡组和环喂——”喊网组沉着肃静严阵以待外,其余众人排列在堵卡、环网组的另一方向,齐声呐喊助威,野猪便惊惶地向没有喊声的一方窜逃,让它上卡入网,一到卡上被枪杀,入到网中被捉拿,确实“无一脱者”。一旦枪响猪倒地,枪手箭步上前扯出几根猪鬃大喊一声“呵——喂——!”表明猪已被打死,请猎王查验枪伤口,喊众人尽快到场。这时,凡是听到“呵——喂——”声的人们从四面八方赶到现场,由老猎手查明打死猪的枪手,若是数人打死的就分一、二、三枪手登记起来,然后,点到场人数,不论男女老少见者有份。而后,在老猎手的领喊下,众人齐喊三声“呵——喂——!”即将死猪捆绑四脚,用穿心杆抬回家。回家路上,走一段路,由一人领喊三声“呵——喂——!”喊声落,枪炮鸣,浩浩荡荡胜利回寨。
狩猎队回到村寨,把猎物摆在梅嫦姑娘神堂前,并用茶盘端出一套土家姑娘的衣裤、首饰祭祀一番。为什么祭梅嫦要一套妇女服装呢?前面说过,梅嫦姑娘在牺牲时已被野猪撕烂了衣裤,故要敬奉她_套衣裤。同时,这时候要严禁喊“呵——喂——!”因为,猎王“禾撮”是男性,不能前来见衣不遮体的梅嫦姑娘,只能在外面奉候。祭祀完毕,将野猪尸体倒挂在猎主堂屋正中,引待更多的猎物到来。狩猎队连续“赶仗”到正月十四结束。
正月十五日元宵节,进行分配猪肉。派一些里手人,将十多天所获的野猪(有时有十多只),逐个修净皮毛,开肠破肚,按每只野猪猎获时当场实到人数平均砍成若干份。照猎规:肠肝肚肺等猪杂集体会餐吃了,猪项颈从耳至肩这一节不论轻重多少,都分给杀死野猪的枪手,以作奖励,凡只是一人打死的就给一个人,数人打死的只按当时登记的一、二、三枪手各分三分之一。其余全部猪肉均按“见者有份”的原则平均分配。分配中为了公平,防止舞弊,将每只猪砍成的每一份肉穿上提索(棕叶子),分头放在簸箕内,提索漏出簸箕外面,再用一只簸箕盖上,人们只见提索不见肉,不能拣三挑四。分肉开始,众人围站在簸箕周围,将两只合着的簸箕用手推磨似的旋转几圈后,每人拿一只穿肉的提索,拉出来,不管拿到好肉差肉都没有任何意见,高高兴兴地提回家过十五去了。过了十五,赶仗结束,全力投入农业生产。据上述情形看,土家族的。“赶仗”,是一年一度中最有乐趣的一种集体活动,其组织形式和分配方法中有着原始公社的痕迹和特点,对研究土家族的历史和形成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摘选自田荆贵《土家族纵横谈》,略有改动)